根據《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5〕72號)、《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yè)的總體方案》(發(fā)改價格規(guī)〔2019〕2015號)、《中國殘聯辦公廳關于明確按比例就業(yè)聯網認證“跨省通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殘聯廳函〔2022〕63號)等有關規(guī)定,現將開展2025年宣城市殘疾人按比例就業(yè)情況聯網認證(以下簡稱“聯網認證”)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審核對象
二、審核時間
三、申報方式
(一)網上申報:用人單位可通過PC端登錄安徽政務服務網,搜索“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yè)情況聯網認證”,選擇對應的辦事區(qū)域進行在線辦理。
(二)現場申報:用人單位攜帶申報材料到所在地殘疾人就業(yè)服務機構(詳見附件),申報2024年度本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yè)情況。
四、申報資料
(一)網上辦理
用人單位注冊(未在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數據庫的用戶需要)、登錄系統后,按系統提示填報和上傳相關材料。
(二)現場辦理
1.2024年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yè)審核申報表;
2.用人單位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3.勞動合同(在編人員提供編制文件);
4.殘疾職工2024年度養(yǎng)老保險相應月份繳費記錄(系統無法自動校驗時提供);
5.殘疾職工2024年度醫(yī)療保險相應月份繳費記錄(系統無法自動校驗時提供);
6.用人單位2024年度通過金融機構向殘疾職工支付的相應月份工資銀行流水(系統無法自動校驗時提供);
7.用人單位2024年度為殘疾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證明(系統無法自動校驗殘疾人工資情況,且包含勞動者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后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需提供);
8.勞務派遣協議(通過勞務派遣安排殘疾人的單位提供);
9.勞務派遣用工認定協議(僅限勞務派遣用工形式的殘疾職工認定時填報)。
用人單位應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并保證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網上申報的上傳原件掃描件,現場申報的查驗原件并留存復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材料1、2、9可在安徽政務服務網“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yè)情況聯網認證”事項下載。
五、相關說明
(一)2024年度安排殘疾人就業(yè)的用人單位如在規(guī)定時限未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yè),由稅務機關按規(guī)定征收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未安排殘疾人就業(yè)的,可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
(二)用人單位申報通過后,可在承諾辦結日前隨時登錄殘疾人按比例就業(yè)情況聯網認證系統,獲取告知信息、了解辦理狀態(tài)。聯網認證承諾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用人單位申報后應及時辦理:系統狀態(tài)為“已審核通過”,用人單位需及時點擊“完成申報”;審核結果發(fā)送稅務機關后,可自行打印《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yè)審核認定書》,前往稅務機關申報和繳納殘保金;如果審核狀態(tài)為“已審核未通過”的,請根據系統提示盡快上傳相關資料。
附件: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yè)情況聯網認證事項宣城市審核機構信息一覽表
宣城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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