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主要職能
(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屬于審計監(jiān)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jiān)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推進反腐倡廉建設,促進地方經濟和社會健康發(fā)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起草審計及其相關方面的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并監(jiān)督執(zhí)行。制定并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和專業(yè)領域審計工作規(guī)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長提交年度市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fā)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 市級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zhí)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 縣級人民政府預算的執(zhí)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 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 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決算。
- 市屬國有企業(yè)和金融機構、市政府規(guī)定的市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yè)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 市政府部門、縣級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 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由市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guī)定對縣處級領導干部及依法屬于市審計局審計監(jiān)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zhí)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zhí)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fā)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jiān)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jiān)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縣級人民政府共同領導縣級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jiān)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yè)務,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guī)定做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管縣級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宣城市審計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包括局本級決算和局屬事業(yè)單位決算。
納入宣城市審計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共2個,詳細情況見下表:

三、市審計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四、市審計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838.68萬元(含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和年初結轉結余),支出總計838.68萬元(含結余分配和年末結轉結余)。與2015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335.68萬元,增長66.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政府購買服務,用于協審費;二是增人增資等;三是增加了扶貧支出。
(二)2016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838.6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38.68萬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817.6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90.95萬元,占72.2%;項目支出226.69萬元,占27.8%。
(四)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838.68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838.68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335.68萬元,增長66.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政府購買服務,用于協審費;二是增人增資等;三是增加了扶貧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 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38.68萬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增加335.68萬元,增長66.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政府購買服務,用于協審費;二是增人增資等;三是增加了扶貧支出。
-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817.64萬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314.67萬元,增長62.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政府購買服務,用于協審費;二是增人增資等;三是增加了扶貧支出。
-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703.84萬元,支出決算為817.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6.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其他扶貧支出,二是增人增資等。其中基本支出590.95萬元,占72.2%;項目支出226.69萬元,占27.8%。具體情況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務”2016年度年初預算數701.62萬元,支出決算數73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6%,其中:“行政運行”決算517萬元,主要用于工資和福利支出。“審計業(yè)務”決算203.19萬元,主要用于協審費支出以及審計專業(yè)技術的培訓和審計外勤支出。“信息化建設”決算13.8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資。
(2)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 年初預算數2.2萬元(年初預算數不含退休費,退休費市財政統(tǒng)一編制),支出決算數76.74萬元,其中:“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決算76.74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退休人員支出。
(3)“農林水支出”2016年度決算支出6.9萬元,年初沒有安排預算,支出決算為6.9萬元,其中:其他扶貧支出6.9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調整了預算。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90.95萬元,其中人員經費521.8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醫(y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公用經費69.1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宣城市審計局2016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 機關運行經費。
2016年度宣城市審計局機關運行經費69.11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
- 政府采購情況。
2015年度宣城市審計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1.9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1.92萬元。
-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宣城市審計局沒有機動車輛。(2015年11月30日,行政機關單位車輛改革,原有2輛一般公務用車移交宣城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單位價值200萬以上的大型設備0臺(套)。 4.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016年2015年,宣城市審計局按照指向明確、合理可行的原則,對7個項目支出編制了績效目標,涉及財政資金333萬元。全年共組織對7個項目進行了績效評價,涉及財政資金226.69萬元。評價結果顯示達到了預期績效目標。
五、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聯系方式:宣城市審計局政務公開電子郵箱:xcsj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