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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417000032450703/202205-00004 組配分類: 行政征收
發(fā)布機構: 市水利局 主題分類: 農業(yè)、林業(yè)、水利
名稱: 宣城市水利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公示一覽表(2022) 文號:
發(fā)布日期: 2022-05-10
索引號: 113417000032450703/202205-00004
組配分類: 行政征收
發(fā)布機構: 市水利局
主題分類: 農業(yè)、林業(yè)、水利
名稱: 宣城市水利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公示一覽表(2022)
文號:
發(fā)布日期: 2022-05-10
宣城市水利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公示一覽表(2022)
發(fā)布時間:2022-05-10 15:49 來源:市水利局 瀏覽次數(shù): 字體:[ ]

                       宣城市水利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公示一覽表

收費

單位

     

計費單位

收費標準

批準收費的機關及文號

備注

宣城市水利局

一、水資源費

()取用地表水

/m3

0.08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15]66號、財綜[2004]70號、財綜[2008]79號、宣城人民政府辦公室宣政辦[2011]186

水力發(fā)電用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0.003/Kwh;貫流式火電為0.001/Kwh,抽水蓄能電站發(fā)電循環(huán)用水量暫不征收水資源費。

(二)取用地下水

1、取用地下水(井深<50米)

/m3

0.15

2、取用地下水(井深≥50米)

/m3

0.30

3、取用地下熱水、礦泉水及其它經濟價值較高的水資源

/m3

0.70

4、采礦疏干排水無計量設施的按

噸產品

0.20

再利用的從低征收

    監(jiān)督電話: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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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單位

     

計費單位

收費標準

批準收費的機關及文號

備注

宣城市水利局

二、水土保持補償費

水土保持補償費按照現(xiàn)行收費標準80%收取

省物價局、財政廳 皖價費[2017]77號)、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省市監(jiān)局 皖發(fā)改價費函[2022]127號、省水利廳、省稅務局皖水保函[2022]189

執(zhí)行期限自202247日至20231231日。

(一)對一般性生產建設項目(依法需要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

/m2

1

對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水庫淹沒區(qū)不在水土保持補償費計征范圍內。

(二)對開采礦產資源的生產項目

建設期間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積一次性計征,具體收費標準按照本條第一款執(zhí)行。開采期間,石油、天然氣根據油氣生產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占地面積按年征收,每口油、氣生產井占地面積按2000平方米計算;對叢式井每增加一口井,增加計征面積按400平方米計算,每平方米每年收費1元。石油、天然氣以外的礦產資源按照開采量(采掘、采剝總量)銷售額計征,其中井下開采類項目按銷售額1‰計征,露天開采類項目按銷售額1.5‰計征

對已實行資源稅改革的煤炭企業(yè)減半收費

(三)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燒制磚、瓦、瓷、石灰的,根據取土、挖砂、采石量

/m3

0.5

(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計)對繳納義務人已按前兩種方式計征水土保持補償費得,不再重復計征

(四)排放廢棄土、石、渣的,根據土、石、渣量

/m3

0.5

(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計)對繳納義務人已按前三種方式計征水土保持補償費得,不再重復計征

 監(jiān)督電話: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