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應(yīng)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行政執(zhí)法職責(zé)、執(zhí)法依據(jù)、執(zhí)法程序、監(jiān)督途徑)
一、執(zhí)法主體
1.單位名稱:宣城市應(yīng)急管理局
2.執(zhí)法人員名錄
序號(h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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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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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zhí)法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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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編號(h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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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情況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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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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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亞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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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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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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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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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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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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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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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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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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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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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寶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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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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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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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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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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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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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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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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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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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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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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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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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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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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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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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爭(zhē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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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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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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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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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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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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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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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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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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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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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阿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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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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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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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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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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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東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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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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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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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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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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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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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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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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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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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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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千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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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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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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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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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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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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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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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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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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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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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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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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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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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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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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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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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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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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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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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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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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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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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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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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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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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駕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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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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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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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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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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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珅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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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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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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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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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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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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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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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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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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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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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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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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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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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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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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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世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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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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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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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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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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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晨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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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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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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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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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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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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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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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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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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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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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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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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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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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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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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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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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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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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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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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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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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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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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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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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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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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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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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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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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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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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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wàn)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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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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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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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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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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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家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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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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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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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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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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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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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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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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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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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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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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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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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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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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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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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立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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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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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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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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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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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結(ji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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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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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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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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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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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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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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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0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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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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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執(zhí)法職責(zé)
1. 按照分級(jí)、屬地原則,依法監(jiān)督檢查工礦商貿(mào)生產(chǎn)經(jīng)營(yíng)單位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chǎn)法律法規(guī)情況及其安全生產(chǎn)條件和有關(guān)設(shè)備(特種設(shè)備除外)、材料、勞動(dòng)防護(hù)用品的安全生產(chǎn)管理工作。負(fù)責(zé)監(jiān)管工礦商貿(mào)行業(yè)市屬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工作,指導(dǎo)監(jiān)督工礦商貿(mào)行業(yè)中央、省駐宣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工作。負(fù)責(zé)全市危險(xiǎn)化學(xué)品安全監(jiān)管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管工作。負(fù)責(zé)非煤礦山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管。
2.依法組織指導(dǎo)生產(chǎn)安全事故調(diào)查處理,監(jiān)督事故查處和責(zé)任追究落實(shí)情況。
3.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zé)。
三、執(zhí)法權(quán)限
查處宣城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nèi)的安全生產(chǎn)違法、非法行為及生產(chǎn)安全事故。
四、執(zhí)法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安全生產(chǎn)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礦山安全法
3.危險(xiǎn)化學(xué)品安全管理?xiàng)l例
4.生產(chǎn)安全事故報(bào)告和調(diào)查處理?xiàng)l例
5.安徽省安全生產(chǎn)條例
6.安全生產(chǎn)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
7. 生產(chǎn)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guī)定(試行)
8.其他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
五、執(zhí)法程序
宣城市應(yīng)急管理局執(zhí)法檢查流程圖

宣城市應(yīng)急管理局行政處罰簡(jiǎn)易程序流程圖

宣城市應(yīng)急管理局行政強(qiáng)制措施流程圖
宣城市應(yīng)急管理局行政處罰一般程序流程圖
六、救濟(jì)途徑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行政強(qiáng)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行政復(fù)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行政訴訟法》等法律規(guī)定,相關(guān)當(dāng)事人對(duì)宣城市應(yīng)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執(zhí)法行為具有以下權(quán)利和救濟(jì)途徑:
(一)當(dāng)事人權(quán)利
在行政執(zhí)法過(guò)程中,當(dāng)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申請(qǐng)聽證、提起行政復(fù)議、行政訴訟等權(quán)利,對(duì)行政執(zhí)法機(jī)關(guān)違法行為侵犯其人身權(quán)或造成財(cái)產(chǎn)損失的有獲得國(guó)家賠償?shù)臋?quán)利。
(二)救濟(jì)途徑
1.撥打行政執(zhí)法監(jiān)督電話:0563-2718962。
地址:宣州區(qū)梅園路52號(hào)市政務(wù)服務(wù)中心
2.根據(jù)《行政復(fù)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如不服有關(guān)行政決定,可以自接到?jīng)Q定書之日起60日內(nèi)向市人民政府或安徽省應(yīng)急管理廳申請(qǐng)行政復(fù)議(以有關(guān)執(zhí)法文書中記載為準(zhǔn))。
辦理機(jī)構(gòu):宣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復(fù)議辦公室
地址:宣州區(qū)梅園路48號(hào)金色陽(yáng)光大廈
3.根據(jù)《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如不服有關(guān)行政決定,可以自接到?jīng)Q定書之日起在六個(gè)月內(nèi)直接向宣州區(qū)人民法院起訴(以有關(guān)執(zhí)法文書中記載為準(zhǔn))。
聯(lián)系單位:宣州區(qū)人民法院
地址:宣城市宣州區(qū)煙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