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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舜陟

發(fā)布時間:2021-04-20 08:56 來源:市委黨史地方志室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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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名臣胡舜陟

耿培炳 黃來生

胡舜陟(10831143),字汝明,績溪城東人。北宋元豐六年(1083)生于封建官僚家庭,大觀三年(1109)中進士,任山陰主薄、調(diào)任會州、秀州教諭。后改宣教郎、御史臺監(jiān)察御史。

北宋末年,金兵南下,生靈涂炭,胡舜陟屢次上書朝廷,力主抗擊女真貴族的屠殺擄掠,反對屈辱求和,成為名震一時的抗金派將領。建炎元年(1127),南宋高宗即位,胡舜陟因得罪權貴受排擠,離開京城,出知廬州(今合肥市)。當時淮西一帶,兵荒馬亂,廬州百姓更是惶恐不安,胡舜陟到任后,修城池,備戰(zhàn)具,鼓勵生產(chǎn),安定人心,初步穩(wěn)定局勢。接著,他又招降濟南人士劉文舜兵馬萬余人,加強了防守力量。面對金兵進攻和盜賊擄掠,胡舜陟始終堅守拒敵。敵軍前來索糧,他顆粒不給,并說:“吾非有所愛,顧賊心無厭,與之則示弱,很無能為也?!闭呛蹿斓念B強抵抗,屢次設伏大敗敵軍,加強淮浙一帶防守力量,才使本欲南渡的金兵始終不敢有所動作。朝廷念其戰(zhàn)功卓著,擢升徽猷閣待制,兼任淮西制置使。

此時的胡舜陟矢志不忘抗金大業(yè),多次上書朝廷請纓率部抗金,遺憾的是其滿腔報國之志未被宋高宗所采納,朝廷只是任命他出知建康府兼沿江都制置使。第二年,又改知臨安府,兼京畿數(shù)路宣撫使。不久,奸臣秦檜執(zhí)掌相權,主張與金講和,胡舜陟極力反對和議,便遭秦檜忌恨。從紹興二年(1132)至紹興六年(1136)間,胡舜陟出知廬州、靜江等地并兼任各地安撫使等職,其所到之處,嚴格治軍,減免各種稅捐,平反錯案冤獄,招集流民,發(fā)展生產(chǎn),深受當?shù)匕傩辗Q頌。由于政績顯著,朝廷于紹興七年(1137)敕封績溪開國男并進封子爵。

紹興八年(1138),胡舜陟因不滿秦檜獨斷專權,陷害忠良和投降活動,上疏彈劾秦檜十幾條罪狀。秦檜惱羞成怒,便指使御史中丞常同誣告舜陟“兇暴傾險”,而罷其官。胡舜陟又一次閑賦在家,讀書吟詩自慰。兩年后,因南方戰(zhàn)事吃緊,宋高宗只好起用胡舜陟,任他為廣西經(jīng)略使,知邕州(今南寧),次年,委以重權,節(jié)制廣東、廣西、湖南三路官軍,征討駱科在湖廣兩地叛亂。因戰(zhàn)功赫赫,被封為新安伯,加封金紫光祿大夫、明國公(此乃績溪“金紫胡”之由來),食邑900。

紹興十一年(1141),宋高宗、秦檜等人準備與金簽訂和約,恐將帥反對,便密詔韓世忠、張俊、岳飛三大將入朝,實則解除他們的兵權。不久,秦檜又指使人誣告岳飛謀反,逮捕岳飛及其子岳云、部將張憲下獄。胡舜陟聞訊后,挺身而出,仗義執(zhí)言,上疏為岳飛申冤辯證,再次觸怒秦檜。時舜陟與廣西轉運副使呂源有舊仇,呂源便寫信給秦檜,誣告他“訕笑朝廷”、“受金盜馬”等,又向朝廷誣告他“贓污潛擬”。秦檜也因胡舜陟力主抗金,且又彈劾他的罪狀,便于紹興十三年(1143)派大理寺官員前往廣西靜江府查辦。胡舜陟守節(jié)不屈,遂被迫害死于獄中,終年六十一歲。百姓聞他遇害,莫不痛哭。其死后,群情激憤,朝野不服,其妻江氏申訴于朝廷。宋高宗派人核查后對秦檜說:“舜陟從官,又罪不至死,勘官不可不懲”。于是,將查辦胡舜陟一案的官員移送吏部處置,并下詔贈封胡舜陟為少師,遺體賜葬湖州歸安縣謝勘村,遣官致祭,命名當?shù)貫楹覊]。

舜陟一生抗金愛國,勤于政事,深得人心,尤以兩劾秦檜而青史留名,《宋史》有傳,廬州百姓為他建了生祠。其著作《奏議文集》、《論語義》、《師律陣圖》、《詠古詩》等大多佚失,今存其裔孫胡培編輯的《少師總集六卷》。

                                 

1)知:宋代地方長官多委派京官充任,二品以上及帶中書、樞密院、宣徽使職銜的,稱為判某府,不及二品的稱知府,縣亦以朝臣充任,稱為知縣。

2)見《宋史·簡體字本》第378卷,第8164頁,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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