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xiàn)在所在的位置: 網(wǎng)站首頁> 市國動辦> 政策解讀> 上級政策解讀
索引號: 11341700771123842L/202111-00002 組配分類: 上級政策解讀
發(fā)布機構: 市人民防空辦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
名稱: 【上級政策解讀】關于《安徽省人民防空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和《安徽省人民防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解讀材料 文號:
發(fā)布日期: 2021-11-01
索引號: 11341700771123842L/202111-00002
組配分類: 上級政策解讀
發(fā)布機構: 市人民防空辦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
名稱: 【上級政策解讀】關于《安徽省人民防空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和《安徽省人民防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解讀材料
文號:
發(fā)布日期: 2021-11-01
【上級政策解讀】關于《安徽省人民防空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和《安徽省人民防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解讀材料
發(fā)布時間:2021-11-01 10:49 來源:市人民防空辦 瀏覽次數(shù): 字體:[ ]

    一、起草背景

今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行政處罰法》,從715日施行。《安徽省實施<人民防空法>辦法》經(jīng)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訂通過,于今年11日起施行。目前,我省人防系統(tǒng)正在全面推進包括“陽光執(zhí)法”在內(nèi)的“陽光人防”建設。為貫徹執(zhí)行《人民防空法》、《行政處罰法》及《安徽省實施<人民防空法>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切實依法行政,約束自由裁量權,公平公正公開執(zhí)法處罰,充分發(fā)揮長三角法治人防建設牽頭單位的“排頭兵”作用,省人防辦制定《安徽省人民防空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簡稱《辦法》)和《安徽省人民防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簡稱《基準》)。

二、起草過程

在起草過程中,省人防辦廣泛征求市、縣人防部門意見,參考吸納江浙滬有關做法,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進行合法性審查,反復修改完善。在經(jīng)省人防辦黨組會議研究審議后,印發(fā)執(zhí)行。

三、主要內(nèi)容

《辦法》分為總則、裁量與適用、保障與監(jiān)督和附則四個部分,共19條?!掇k法》在行政處罰遵循的基本原則、法律適用、追溯時效、法制審核、重大案件集體討論等方面進行明確,確定人防行政處罰的制度和程序要求,對《行政處罰法》關于“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一事不再罰”、“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行政處罰”、“行政處罰與刑事司法相銜接”等方面進行規(guī)定,進一步健全完善人民防空行政處罰工作機制。

《基準》根據(jù)《安徽省實施<人民防空法>辦法》第四十四條和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所列舉的8種違法情形,立足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依據(jù)主觀惡性和后果危害程度,確定3個裁量檔次,并相應細化和量化裁量基準,為實施行政處罰提供明確依據(jù)。

1. 違反國家規(guī)定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以不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積大小確定裁量檔次,依次為:500平方米以下的可處每平方米6070元罰款,5001000平方米的可處7080元罰款,1000平方米以上的可處80100元、最高不超過10萬元罰款。

2. 未按照國家規(guī)定防護標準和質(zhì)量標準修建人防工程的。以整改時間和整改效果確定裁量檔次,依次為:經(jīng)整改7日內(nèi)能夠達到防護標準和質(zhì)量標準的,可對個人處2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萬—2萬元罰款;經(jīng)整改714日能夠達到防護標準和質(zhì)量標準的,可對個人處2000元—4000元罰款,對單位處2萬—4萬元罰款;整改期限超過14日的或者經(jīng)整改無法達到防護標準和質(zhì)量標準的,可對個人處4000元—5000元罰款,對單位處4萬—5萬元罰款。

3. 向人防工程內(nèi)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以危害后果的消除時間確定裁量檔次,依次為:經(jīng)整改3日內(nèi)能夠消除危害后果的,可對個人處2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萬—2萬元罰款;經(jīng)整改37日能夠消除危害后果的,可對個人處2000元—4000元罰款,對單位處2萬—4萬元罰款;整改期限超過7日或者經(jīng)整改無法消除危害后果的,可對個人處4000元—5000元罰款,對單位處4萬—5萬元罰款。

4. 侵占人防工程的。以侵占面積大小確定裁量檔次,依次為:侵占人防工程建筑面積200㎡以下的,可對個人處2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萬—2萬元罰款;侵占人防工程建筑面積200500㎡的,可對個人處2000元—4000元罰款,對單位處2萬—4萬元罰款。侵占人防工程建筑面積500 ㎡以上或者經(jīng)勸告拒不改正的,可對個人處4000元—5000元罰款,對單位處4萬—5萬元罰款。

5. 改變?nèi)朔拦こ讨黧w結構、拆除人防工程設備設施或擅自改變利用用途、不維護人防工程專用設備的。以整改完成時間和危害后果程度確定裁量檔次,依次為:經(jīng)整改7日內(nèi)能夠消除危害后果的,可對個人處2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萬—2萬元罰款;經(jīng)整改714日能夠消除危害后果的,可對個人處2000元—4000元罰款,對單位處2萬—4萬元罰款;整改期限超過14日或者經(jīng)整改無法消除危害后果的,可對個人處4000元—5000元罰款,對單位處4萬—5萬元罰款。

6. 拆除人防工程后拒不補建的。以拆除人防工程建筑面積大小確定裁量檔次,依次為:500平方米以下的,可對個人處2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萬—2萬元罰款;5001000平方米的,可對個人處2000元—4000元罰款,對單位處2萬—4萬元罰款;1000平方米以上的,可對個人處4000元—5000元罰款,對單位處4萬—5萬元罰款。

7. 阻撓安裝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拒不改正的。以耽誤工期長短和危害程度確定裁量檔次,依次為:耽誤施工工期3日以內(nèi),可對個人處2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萬—2萬元罰款;耽誤施工工期37日或者造成較重危害后果的,可對個人處2000元—4000元罰款,對單位處2萬—4萬元罰款;耽誤施工工期超過7日以上或者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可對個人處4000元—5000元罰款,對單位處4萬—5萬元罰款。

8. 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防通信警報設備設施的。以對人防通信、人防訓練演練、人防演習、戰(zhàn)時指揮或應急指揮等影響大小和危害后果程度確定裁量檔次,依次為:對人民防空通信、演練訓練等造成較輕危害后果的,可對個人處2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萬—2萬元罰款;對人民防空通信、訓練演練等造成較重危害后果的,可對個人處2000元—4000元罰款,對單位處2萬—4萬元罰款;影響人民防空演習、應急指揮、戰(zhàn)時指揮等或者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可對個人處4000元—5000元罰款,對單位處4萬—5萬元罰款。